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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4學年度第1學期東華獎學金申請資訊

發布日期 : 2025-08-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8-05

項目

內容

 

依據法規

I

申請資格

I-1

在本校就讀滿一學期且學業成績及格。

 

依據法規第四條第二款

I-2

該獎學金只適用於已註冊的學生,申請者須於本校校務行事曆規定前完成以下註冊程序:
(1)支付健保費、團體保險費、學雜費(若有申請分期付款,則為1/3)。
(2)在註冊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線上註冊。

否則獎勵將被直接撤回。

 

依據法規第四條及八條

I-3

無申誡以上記錄、在學期間未受學校申誡處分(含)以上懲處者。

 

依據法規第四條

I-4

申請者不得同時兼領我國政府相關單位之獎助學金。

 

依據法規第四條

II

受領期限

II-1

受領獎學金(含學費減免及生活津貼)之期限,超過受獎累計期限者,不得申請獎學金,並需依學校規定繳納各項費用:
各學制學生受領獎學金期限:
學士班: 至多八學期
碩士班: 至多四學期
博士班: 至多六學期
惟博士班學生,得視情況申請延長4次為限,獎學金內容以學雜費減半為限。如有意願申請延長,請填覆學生報告書(點選)。並於2月21日下午5點前繳交至國際事務處。請注意,只有在完成學生報告書送件後,申請系統才會提供申請者使用。

 

依據法規第七條第三款

III

獎學金核獎內容

 

學雜費:部分減免或全免。
如獲有生活津貼,每學期新台幣兩萬至四萬元。

受獎期限: 一個學期 (5個月)

 

依據法規第五條第二款及第七條第二款

IV

申請說明

 

申請網址:https://ias.ndhu.edu.tw/intlscholarship/index/index/applyIntlscholarshipSn/23 (申請系統將於2025/9/8 09:00AM起開放)

獎學金為線上申請。請在獎學金開放申請期間至網站完成申請程序。
登入帳號為「學號」,密碼為生日(例如:生日 1999/09/29,則密碼為 19990929)。

 

依據法規第六條第二款

V

必繳文件

V-1

在校歷年成績單。

 

依據法規第六條第二款

V-2

論文撰寫計畫(限撰寫博士或碩士論文期間前一學期無學業成績者,論文撰寫計畫須包含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架構及設計、資料蒐集方法與來源、論文大綱、參考書目等。)。

 

依據法規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二款

V-3

華語文修業能力證明:獲獎生如符合下列情形,須提供(1)TOCFL語言能力證明書,或(2)成績單載明修讀華語課程證明,並在成績單上標記(點選此查看範例)。
(一) 中文授課學生無 TOCFL Level 3 或同等能力證明者。
(二) 英文授課學生未修滿 2 門華語課程及格者,或無 TOCFL Level 1 或同等能力證明者。

 

依據法規第八條第七款

 

提醒:請注意,自2024年起,本校審查委員會將對申請人的華語修業課程紀錄進行徹底查核,如發現申請人未符合規定,將可能對於獎學金最後核定結果進行調整。

VI

選繳文件

 

– 顧問或指導教授推薦信。
(申請者完成於系統提交申請後,系統將自動寄送推薦信邀請信至設定的推薦人)
– 獲獎證明(獎狀)或其他各項證明文件
– 出版文章或論文
– 其他有利資料

 

 

VII

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 9月8日 上午9點 – 9月22日 下午5點
結果公告: 11月初
*注意:  為維護申請流程之公平性與一致性,本次申請將不接受任何形式之補件。敬請申請人務必妥善規劃時間,於申請期限內備齊所需資料並完成送出。

 

依據法規第六條第二款

 

   

國際事務處 國際招生組
電話:03-8905112
信箱:admission@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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