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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114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

發布日期 : 2025-01-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18

僑務委員會114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1) 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 未領取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 須持有僑務委員會i僑卡。

2.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甲等。

(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二、申請文件(線上申請+紙本交至國際處)::

1. 申請表:請到線上系統填寫申請表並列印。

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2.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僑先部畢業之大一新生請附僑先部畢業成績單。

3. 居留證正面、反面(請貼在黏貼單)。

4. 學生證正面、反面(請貼在黏貼單)。

5. 如家長為海外僑校教師,請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6. 如為清寒家庭學生,請附清寒證明。

三、申請時間:請於2025年2月27日(四)前完成線上申請,並於2025年3月3日(一)~2025年3月4日(二)8:30〜12:00、13:00〜17:00期間,將申請文件交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獎助學金一覽表報名操作手冊,請點選連結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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