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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3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一、申請資格: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申請入學,已修滿一學期以上,且未受學校小過以上懲處處分之大陸學位生。

  1. 學士:前一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20%以內者。
  2. 碩士:前一學期至少須修習6學分,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30%以內者。
  3. 博士:前一學期至少須修習6學分,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30%以內者。已修滿畢業學分者,須另提供指導教授推薦函及論文寫作計畫。

二、獎學金項目與名額:

  1. 獎學金項目:本學期學雜費減半。
  2. 獎學金名額:依本年度經費決定核定名額。由本校境外招生委員會,依審查文件擇優錄取。

三、申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表(必繳)*
  2.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必繳)*
  3. 前一學期全班排名百分比正本(必繳)*(請至教務處學生線上申請證件系統)。
  4.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信、研究、學習、服務表現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選繳)
  5. 在學證明正本(必繳)*
  6. 郵局或臺企銀存摺封面影本(必繳)*
  7. 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影本(必繳)*

四、申請時間:2024年11月20日(三)〜11月21日(四),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五、注意事項:

  1. 請詳閱本獎學金實施要點:附件
  2. 獎學金審查結果預計於12月上旬前公告,得獎名單將寄信至校內信箱,如未獲獎者,則不另行通知。

  

李依霈 Ellen Lee
國際事務處 國際招生組
International Admissions Divisio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OIA)
Tel
03-8905114
E-mail
admission@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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