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僑務委員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資訊
發布日期 :
2025-09-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09
一、申請資格:
(一)大二以上僑生(含港澳生),但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碩、博士班學生亦不得申請。
(二)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且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二、獎學金種類: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6,000元整;傑出僑生獎學金每名新臺幣20,000元整,獲獎學生另可獲頒獎狀乙紙。
備註:獲得旨揭獎學金者,明(115)年不得再以113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三、申請方式:
- 獎學金申請表(如附件)。
- 113學年度成績單(請至教務處學生線上申請證件系統),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請勿申請。
- i僑卡證明影本。(如無,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四、繳交時間:2025年9月18日(四)〜9月19日(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申請文件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並於期限內送至國際處招生組,逾期恕不受理。
李依霈 Ellen Lee
國際事務處 國際招生組
International Admissions Divisio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OIA)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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