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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

境外學生短期來校實習(不修課)申請流程公告(由研習單位受理申請)

一、申請對象

  1. 申請本校實習之外國籍學生,係指其就讀於教育部所編參考名冊所載國外大學校院就讀正式學位之外國籍在學學生。(不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學生)

  2. 依據簽證核發原則,申請來台實習者,停留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

  3. 預備來校短期實習之外國籍學生,需於抵達台灣前至少2個月,自行覓得本校接收單位/系所/指導老師,並取得其同意。

  4. 申請至本校實習之外國籍學生,需繳交相關文件,並彙整給接收單位/系所/指導老師,由接收單位彙整完畢後作為附件,並上簽會辦國際處及相關單位。


二、申請流程

  1. 步驟一:學生自行聯繫接收單位。(境外學生須自行聯絡本校系所/指導老師,取得接收同意)

  2. 步驟二:學生備妥申請文件。(學生將完整文件提供予本校接收單位)

  3. 步驟三:接收單位彙整並上簽。由研習單位彙整各項必要申請文件後研習單位上簽,會辦國際處、圖資中心(辦理圖書閱覽證及網路)、體育中心(享有學籍學生使用體育設備同等權益)、學務處 (申請宿舍)等相關單位。


 相關規定

國立東華大學境外學生短期來校研習要點

來校短期研究、實習(不修課)作業流程

 

三、申請短期實習學生應備文件 (由研習單位彙整)

  1. 短期研究申請表(B)  【申請表(B)表格下載

  2. 簡歷 

  3. 護照資料頁影本

  4. 身分證正反面 

  5. 護照規格照片 

  6. 在學證明 

  7. 歷年成績單 

  8. 研習系所或單位同意書 【單位審核同意書下載

  9. 健康檢查報告(請於抵校時,email至issa@gms.ndhu.edu.tw。. ): 【健康檢查報告書下載

  10. 實習計劃書 Internship Plan(中英皆可;12號字;字型 Times New Roman 或 標楷體; 單行間距;至少 A4紙一頁;內容須載明實習內容及其與就讀課程或畢業條件之關係、場域、起訖期間、實習指導人、實習經費、實習生支領之獎助學金或生活津貼金額等。)

  11. 必要實習證明-載明實習為其就讀課程或畢業必要條件之證明 (課綱、教學計畫表、課程/畢業規定等)

  12. 保險證明 

  13. 承諾書 【承諾書表格下載

  14. 其他文件 (若有需要的話 )

 

*短期研習申請表(B)、健康檢查報告、研習系所或單位同意書,請以上述格式填寫。
 

四、接收單位需協助:製作邀請函、申請宿舍、臨時圖書證、申請校內網路帳號。

、繳費說明:實習繳費單由國際處於學生抵校前製作並email給申請學生,學生請於報到當天至行政大樓1樓出納組繳交。

 

其他文件下載:


1. 到校手續單
2. 離校手續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