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

A:正本中文歷年成績單。(哪裡取得:教務處註冊組)

A:只要是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成為交換生。研究生只要不完成碩士論文的所有程序,就不算畢業。建議同學出國交換前與系上以及指導教授確認、討論自己的交換計畫。系所以及教授認可後,再行申請。但即使出國當學期已確定在本校不需修習任何學分,交換時仍須遵守本處訂定之修習兩門課之規則(一門專業、一門非專業),除非交換校有更嚴格的規定。請同學從嚴遵守。

A:只要是出國時為本校大二以上之在學學生皆可申請,可提交前所學校之成績單作為成績證明。

A:只要是在學學生皆可申請成為交換生。若在出國交換前,已經把學分都修完了,且未申請提前畢業,同學應向系上確認系上是否允許出國期間未達最低修課學分,若確認完成,確定沒問題,再請同學進行交換申請事宜。但即使出國當學期已確定在本校不需修習任何學分,交換時仍須遵守本處訂定之修習兩門課之規則(一門專業、一門非專業),除非交換校有更嚴格的規定。請同學從嚴遵守。

A:可以,選擇不同學期視為兩個志願。

A:本校並無交換系所的限制,同學可以自行選擇,但建議同學在申請交換時選擇與自身專業相符的交換學校/系所,如選擇與本身專業不同領域的學校/系所,交換學校會考量同學能力是否能跟上課程,而不錄取的可能性較高。

A:請至欲交換的學校網站查詢該校系所,除中國大陸學校系所填寫中文外,其他請提供英文系所名,有些學校會有不同交換計畫亦請提供。

A:接待義工須提供接待證明,如為當學期正在接待的同學,恕無法加分喔!

A:所有語言成績如考試單位無明訂,國際處皆認定2年內有效(定義為:由申請截止日兩年內),如果向姊妹校申請時有更嚴格的有效時間要求,同學需依要求提供(例如:由申請日或入學日兩年內有效)。

甄選後

A︰出國期間仍頇保有學籍(不可休學,及需註冊及繳費,但無需選課),回國後至註冊組辦學分採認等事宜。

返國後

A︰可以,但所修學分可否抵免由各系所/開課單位決定。 若想知道修某一門課程是否可以抵免學分,應在出國前/選課前先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