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所)邀請訪問學者來校辦理流程參考
Visiting Scholar Application Procedures for Departments

【相關法規及表單】

  1. 國立東華大學境外訪問學者來校作業要點
  2. 國立東華大學境外訪問學者來校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

Step 1:由接待單位上簽,檢附 訪問學者資料表(及相關申請文件),會辦國際處、總務處、圖資中心等相關單位,協助學者申請本校學人宿舍及圖書閱覽證、電子信箱、宿舍IP、校園無線網路等,並陳校長決行。
Step 2:國際處將依據訪問學者資料表之 到/離校期間,開立繳費單。
*若簽案核准後,訪問學者到/離校期間仍有更正,請逕行email向國際處通報(#5109/ice@gms.ndhu.edu.tw)。
Step 3:訪問學者到校時,須依序完成到校手續,並持繳費單至本校出納組完成繳費。*接待單位不可代為辦理。
Step 4:訪問學者離校時,須依序完成離校手續。*接待單位代為辦理。
本校 訪問學者到/離校手續單

【簽證】

1. 大陸地區人士:請參考 本校邀請大陸人士入台申請流程

2. 外國人士:請參考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網站。
請持來台目的之證明文件、效期6個月以上之護照、2吋照片兩張與簽證申請書(可從外交部網站下載)等相關證件至駐外使館辦理簽證。每位訪台者之停留簽證(visitor’s visa)之停留期間從7天到90天不等,最長可延至180天(6個月),停留在台時間如超過6個月則需辦理居留簽證。

*客座教授之聘任請洽本校人事室。

【住宿】

短期訪問研究之學者可依國立東華大學短期宿舍借用及管理辦法,逕行向本校總務處保管組申請。
服務對象:本校訪問學者、客座教授、駐校作家及博士後研究員,依據辦法收取宿舍費用。

【體育設施】

游泳證:檢附聘書(函)或邀請函影本、一吋脫帽近照一張,下載申請單,由本校體育中心裁示是否以教職員之收費標準辦理使用證件。

【圖書證、宿舍IP、校內電子信箱】

圖書證:檢附聘書(函)或邀請函影本、一吋脫帽近照一張,下載申請單,並請邀請單位主管或計畫主持人簽章後,送本校圖書資訊中心辨理。
宿舍IP、校內電子信箱申請,請逕行洽詢本校圖書資訊中心辦理。

【安全顧慮】

如對方係主動要求前來本校,接待單位對於受邀對象並不熟悉,則希望貴單位能詳細評估來訪人之背景,或要求對方學校/系所之主管正式來函推薦,則對於接待單位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