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108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大二以上僑生(含香港、澳門學生),
但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碩、博士班學生亦不得申請。
(二)107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
且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三)108學年度未獲僑務委員會其他獎學金者,始得申請。
(如獲本獎學金,明年將不得申請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申請文件:
(一)即日起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寫並列印獎勵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表。
1. 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ApplyScholarNew.aspx
2. 學校、科系、學院請填寫全名。
3. 學業成績請填寫GPA及對應之分數,
總平均或等第還原成績,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107學年度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請勿申請)。
(三)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由僑務委員會依各校符合資格人數比例分配獲獎名額,並於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
(二)獲獎生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四、申請時間:
2019年10月1日(二)〜10月2日(三),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五、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洪子宸 Jacky Hung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國際處國際宣傳與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