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華僑協會總會109年5月11日華秘字第109037號函辦理。
二、華僑協會總會定於109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委託救國團,在新北市金山青年活動中心舉辦旨揭活動,名額50位,研習費用3,450元由總會負擔,並酌予補助交通費。
三、參加僑生請於109年6月5日前繳納保證金新台幣貳千元,活動後悉數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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