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陸生同學好:

 

本校109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陸生獎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獎學金實施要點請參考附件

 

一、申請資格: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申請入學,

已修滿一學期以上,且未受學校小過以上懲處處分之大陸學位生。

(一) 學士:前一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20%以內者。

(二) 碩士:前一學期至少須修習6學分,

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30%以內者。

(三) 博士:前一學期至少須修習6學分,

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30%以內者。

已修滿畢業學分者,須另提供指導教授推薦函及論文寫作計畫。

 

二、獎學金項目與名額:

(一) 獎學金項目:本學期學雜費減半。

(二) 獎學金名額:依本年度經費決定核定名額。

由本校境外招生委員會,依審查文件擇優錄取。

 

三、申請文件:

(一) 獎學金申請表(必繳)

(二) 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必繳)

(含班級排名百分比,可提供電子學習履歷截圖)

(三)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選繳)

(指導教授或系所主管推薦信、研究、學習、

服務表現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四) 在學證明正本(必繳)

(五) 郵局或臺企銀存摺封面影本(必繳)

(六) 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影本(必繳)

 

四、申請時間:

2020年12月14日(一)〜12月15日(二),

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申請資料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規定期限內送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王韻蘋 Elvia Wang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

國際處國際招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