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日期:110年6月5日至6日(星期六-日)。

二、比賽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體育館。

三、參賽資格:
(一)本競賽所指新南向國家共包括18國,分別為印尼、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汶萊、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斯里蘭卡、不丹、澳大利亞以及紐西蘭。
(二)新南向國家在臺學生參賽應具有新南向國家國籍且在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身分。
(三)參賽選手應具備在臺大學學籍,以及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學之學生身分。
(四)國際組參賽資格:全國大專院校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學之新南向國家在臺學生與本國籍學生,曾報名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大專運動會羽球項目或大專院校羽球錦標賽一般組資格之在學學生,本次競賽得報名為國際組(具備大專運動會競賽總則參賽資格公開組學生不得參加,或曾為體保生、獨招生、國家代表隊及全國甲組球員等學生均不得參加);具備校園組參賽資格者得挑戰報名國際組。
(五)校園組參賽資格:全國大專院校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學之新南向國家在臺學生,且就讀大學期間未曾報名參加教育部主辦之大專運動會或大專院校羽球錦標賽之在學學生者(具備大專運動會競賽總則一般組學生、曾為體保生、獨招生、國家代表隊及全國甲組球員等學生不得參加)。
(六)個人賽師生同行之教職員資格:謝絕甲組球員,以各學校正式編制內專任教職員警工及約聘僱人員為限,工友及約聘僱人員應在學校服務滿一年(約聘僱人員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到職年月日),方得報名(不含兼任教職員、各類研究計畫專兼任助理、部派專任教練、各附屬單位人員及軍事院校服義務役者)。
(七)身體狀況:身體狀況及性別,由參賽單位自行指定醫院檢查及性別認定,可以參加劇烈運動者,始能報名參加(患有高血壓及心臟病或其他突發性疾病者,請勿報名參加)。
(八)球員僅能代表所屬大學身分參賽(不開放跨校參賽)。
(九)參賽球員需上網報名並填寫參賽球員保證書。
(十)為落實政府防疫措施,居家檢疫後之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參賽。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7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s://nsp.ef-info.com/)

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2021年第一屆新南向國家在臺大學生羽球錦標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