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110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一)大二以上僑生(含港澳生),但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碩、博士班學生亦不得申請。
(二)109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且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情事。
二、獎學金種類:
(一)績優僑生獎學金(本年度特別增設):
- 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
- 僑委會依各校符合資格人數及建議核獎序次、學業成績進行評比,擇優核獎。
- 獲獎生應提供5分鐘影片,介紹在臺灣學習心得。
(二)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 僑委會依各校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
備註:獲得旨揭獎學金者,不得再以109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三、申請方式:
(一)請於10月8日(五)前至僑委會系統申請,並列印獎學金申請表交至國際處。
- 獎學金申請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 學院、科系請填寫全名。
- 學業成績請填寫GPA對應之分數(小數點第二位後四捨五入)。
(二)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109學年度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請勿申請)
(三)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繳交時間:
申請文件請依上述順序排序,以釘書機訂妥,
並於以下期限內送至國際處招生組,逾期恕不受理。
2021年10月12日(二)〜10月13日(三),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李依霈 Ellen Lee
國際事務處 國際招生組
International Admissions Divisio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OIA)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