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111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1) 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 未領取僑務委員會「110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1.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甲等。
    (凡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請勿申請,學業成績總平均請核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四捨五入)

 

二、申請文件(線上申請+紙本交至國際處)::

  1. 申請表:請到線上系統填寫申請表並列印。系統: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ScholarDonate.aspx?ScholarCode=3
  1. 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僑先部畢業之大一新生請附僑先部畢業成績單。
  2. 居留證正面、反面(請貼在黏貼單)。
  3. 學生證正面、反面(請貼在黏貼單)。
  4. 如家長為海外僑校教師,請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5. 如為清寒家庭學生,請附清寒證明。

 

三、申請時間:請於2021年3月1日(二)前完成線上申請,並於3月3日(四)~3月4日(五),8:30〜12:00、13:00〜17:00期間,將申請文件交至國際處,逾時恕不受理。

 

學生報名操作手冊獎項一覽表,請點選連結參考。

 

李依霈 Ellen Lee
國際事務處 國際招生組
International Admissions Division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OIA)
Tel:03-8905114
E-mail:admission@gms.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