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伊洛瓦底計畫中心112年8月30日伊希助字第11208300001號函辦理。

二、上揭來文暨附件略以:該中心訂定旨揭助學貸款辦法,提供留臺緬甸僑生無息貸款,助其支付學雜費及生活費。有關申請、審核及還款方式說明如下:

  1. 適用對象:凡緬甸來台升學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僑大先修班之在校生,因下列第一項、第二項原因之一致無力負擔學雜費、生活費且符合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者,得申請之。唯不含延畢及就讀夜間部之學生。

第1項家庭經濟之主要供給者罹患重大疾病或家庭遭逢變故無法資助申請人在台求學之費用且生活陷入困境者。
第2項家境清寒且在台工讀金不足以支付學雜費、生活費者。
第3項確認會完成學業、且有還款能力者。
第4項來台求學滿一年,且能提供前年度成績單者。
額外加分:曾參加玉山僑舍課程、活動或志工服務者。

  1. 申請方式:僑生需於11月提出申請,11月底前完成提交電子申請表(表單網址:bit.ly/3stUGvy),並將紙本證明資料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3段22-1號7樓(未來市股份有限公司許升洋先生收、電話:0986-892-815),兩者缺一不可,缺件者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
  2. 審核發放方式:助學貸款每年辦理一次,申請者最多核發兩次,申請時間為11月,12月審核、隔年1月發放。核發名額及金額將依該中心年度預算及申請人數彈性調整,通過審核者將依聯絡方式進行通知並公佈於該中心之平臺。
  3. 還款方式:申請者需於畢業5年內將所借貸金額全數歸還,以利助學貸款永續經營。

附件1:伊洛瓦底希望助學貸款辦法
附件2:伊洛瓦底希望助學貸款申請表